西京学院国家标准化考场共有175间标准考场,1间监控大厅,可承担校内外各级各类考试及实现网上巡考功能,为了规范标准化考场使用和管理,制定本制度。
第一条 标准化考场的监控设备属于学校公共财产,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擅自拆除或损坏,标准化考场设备日常管理维护由网络安全与数据中心负责。
第二条 考试组织单位使用西京学院国家标准化考场须提前3个工作日,根据考试需求如实填写《西京学院国家标准化考场使用申请表》,网络安全与数据中心提前安排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开机调试设备。
第三条 考试期间,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,密切注意设备运行状况,保证设备安全有序运行,不得无故中断监控,删除监控资料。
第四条 标准化考场监控值班人员应作好当班的书面资料记录,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上报。
第五条 考试结束后,考试组织单位自备移动存储设备,由标准化考场监控值班人员拷备本次考试监控录像资料,考试组织单位对监考录像资料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负责。
第六条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再次复制监控录像资料,不得泄露学校考试机密。
第七条考试监控录像保留期限为30天,30天后系统会自动删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