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部署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。
电信网络诈骗猛于虎,严重侵害民众合法权益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,已成发案最多、上升最快、涉及面最广、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犯罪类型,是社会的一颗“毒瘤”。
民众的痛点和风险点就是国家施政的重点和发力点。近年来,党中央、国务院已多次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定方案、作部署、提要求;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推动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进入立法程序;“两高一部”也在2016年和2021年连续出台《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及《意见(二)》,为打击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,厘清法律问题,提供法律依据。
此次“两办”印发的《意见》与前述打诈动作相互呼应,相互衔接,并进一步明确了“依法从严惩处、全链条纵深打击”的首要任务以及“防范为先”的理念,重点强调了强化行业监管源头治理、属地管控综合治理。《意见》展现出国家层面反诈的决心,释放出强烈的反诈信号,有助于理顺优化反诈工作机制,凝聚反诈共识,强化反诈责任,汇聚反诈合力,补强反诈薄弱环节,提升反诈能力。
电信网络诈骗频发、难治理,主要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:相关单位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不到位,个人信息被源源不断地泄漏,为诈骗分子提供精准诈骗的“对象”;民众尤其是老年人防诈意识弱,对诈骗套路了解不够,免疫力低;诈骗分子隐身境外,通过修改主叫号码、虚拟拨号或使用虚假网站、域名、链接、账号作案,电信运营商、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识别、拦截机制存在漏洞,不能做到“魔高一尺,道高一丈”;针对银行卡、电话卡的出借、租用、交易行为增强了诈骗分子的隐蔽性,加大了公安机关侦破案件、锁定诈骗分子以及为受害者挽回损失的难度。
针对这些问题,“两办”的《意见》以及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(草案)》均给出了相互“映射”的破解方案。《意见》要求,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成打击合力,坚持全链条纵深打击;强化技术反制,建立对涉诈网站、App及诈骗电话、诈骗短消息处置机制;强化宣传教育,建立全方位、广覆盖的反诈宣传教育体系;严厉打击买卖银行卡、电话卡、公民个人信息、企业营业执照信息等关联违法犯罪……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(草案)》则规定,有关部门应当密切配合,实现跨行业、跨地域协同配合、快速联动,有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;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规范真实主叫号码传送和电信线路出租,对改号电话进行封堵拦截和溯源核查;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对监测识别的异常账号应当采取重新核验、限制功能、暂停服务等处置措施;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,普及法律知识,提高公众对各类电信网络诈骗的鉴别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;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依法规范个人信息处理,加强个人信息保护,建立防范个人信息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工作机制……
期待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(草案)》能够尽快通过,与“两办”的《意见》相互配合,形成合力,共同构建打防结合、齐抓共管、群防群治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机制,夯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控责任,统筹推进全链条打击和综合治理,筑牢反诈安全网,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多发、高发态势,提升社会治理水平,为民众和企业营造更加诚信、安全、放心的社会环境。